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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正能量 倡树新风尚——唐河县6人荣获南阳市第七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荣誉称号

浏览:292 发表时间:2023-02-24 09:31

1月12日,南阳市召开第七届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唐河县牧原公司胡元振、东方眼科医院袁新育、原兴唐派出所长周慧获得第七届南阳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唐河县爱心志愿者协会王晓庆、大河屯镇张霞、滨河街道王庄村翟春艳获得第七届南阳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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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金浩,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兵亲切会见了受表彰的第七届南阳市道德模范,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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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冰强调: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反映了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精神,能够激励人们自强不息、奋发图强、开拓创新。要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弘扬道德模范高尚品格,引导人们向道德模范学习,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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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唐河县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市民素质持续提升,先进典型不断涌现。下一步,唐河将继续发挥榜样作用,号召广大干群,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积极投身到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赋予的新使命。


(通讯员:赵地 孙钰)